邳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(2021年3月30日邳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) 一、决定任命: 刘辉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; 韩冰同志为市经济发展局局长; 潘焱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; 张道辉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; 程振芳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; 曹祥青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; 陈少辉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 张剑同志为市水务局局长; 王田香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; 季强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; 周翔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; 姬超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。 二、任命: 周祎琪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。 三、任命: 花芙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; 王国权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 范昱晖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 贺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; 刘刚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 董可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官湖人民法庭副庭长; 杲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。
一、决定免去: 张莹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; 徐来龙同志市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; 刘美荣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; 张剑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; 刘辉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; 徐峰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; 张道辉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; 周翔同志市水务局局长职务; 黄继永同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; 陈少辉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; 张汉权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; 魏红媛同志市信访局局长职务。 二、免去: 王军同志东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。 三、免去: 王国权同志市人民法院官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 贺峰同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 董可伟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 杲莉同志市人民法院碾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 吴树渠同志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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