邳州市档案馆是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,承载着保留邳州记忆,弘扬邳州历史文化的责任。为进一步丰富馆藏,改善馆藏结构,更好发掘、保护辖域内历史文化资源,邳州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各个时期反应邳州市历史面貌、历史变迁的老照片。
一、征集内容 1.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照片(反映新中国成立前邳州社会风貌、城市面貌、市井生活等各方面的照片)。 2.反映新中国成立至今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、城市变迁、人文风貌、风土民情、传统文化等各类照片。 3.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邳州市视察的照片。 4.反映邳州市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的照片。 5.反映邳州市风景名胜、大型标志性建筑、广场、重点建设项目、重点历史文物等内容的照片。
二、征集要求 1、所提供的照片必须客观真实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。 2、所提供的传统或数码照片,须清晰,未加修饰,尺寸不限,黑白、彩色均可,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。并附简要文字说明,注明拍摄时间、地点、照片记载的内容、照片背景等(对反映历史的老照片不作此要求),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。数码照片统一为JPG格式,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3M,分辨率300dpi以上。 3、提供的照片请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。
三、征集方式 1、捐赠。 2、寄存、复制。经协商,所有者不愿意捐赠、出售的,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。 3、征购。经协商,所有者愿意出售的,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,经双方协商定价,进行有偿征购。 四、说明事项 1、凡向本馆捐赠、提供复制、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,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,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,邳州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者将颁发荣誉证书。 2、移交、捐赠、征购的档案资料,其所有权归国家;寄存的档案资料,其所有权归寄存者。 3、有捐赠、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邳州市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,也可以采取信函、电话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,本馆可提供上门服务,协商相关事项。 五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六、联系方式 地址:邳州市长江路6号邳州市档案馆征集科 联系人:刘海红 联系电话:0516-86621296 QQ:32683820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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