邳州市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,依据《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2020年度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》我市2020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将进入申请登记阶段。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4日开始。 二、申请对象及条件 (- )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,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1.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; 2.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; 3.在市区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; 4.本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(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),未租住公有住房。 (二)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,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1.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; 2.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; 3.在市区连续缴纳满6 个月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; 4.本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(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),未租住公有住房; 5.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《居住证》。 三、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从邳州市人民政府网﹣信息公开-市房产服务中心板块下载打印表格,并按要求填写。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查,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予以公示,并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。 咨询电话:69863397 查询网站: (http://www.pz.gov.cn/pzweb/GovIn ... aspx?DeptCode=00407) 特此公告
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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