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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热点新闻] 扩散!邳州人请赶快停止这些行为,再这样做最高罚5000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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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6-3 15:45:40 70191 0

楼主
黄昏后 发表于 2020-6-3 15:45:40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

黄昏后 楼主

2020-6-3 15:45:40

又到了每一年的收麦时节
在外的邳州小伙伴们
你回来收麦了吗

一些村民为了方便
会把一些不方便机器收割的麦子摊放到马路上
希望通过车辆碾压帮助打谷收麦
俗称"马路打谷场"

为了防止车辆闯入晒粮区
有些人想到了很多办法
比如用棍棒、玻璃瓶、轮胎围在麦子旁
小编严肃的告诉大家
别再这样做了!
(贾汪区贾汴路,南许阳附近路两侧堆满的粮食)
曾经有人因此丧命
↓↓↓
2018年6月2号中午,睢宁县X307县道凌李线11KM处附近发生一起事故:一辆白色宝马轿车正行驶在迎亲路上!当开到一处麦草堆时,车辆突然打滑,将骑车女子当场撞飞。随后,宝马车司机赶紧下车查看,不幸的是,女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由此可见占道晒粮危害非常多
1.污染粮食
柏油中含有苯等强致癌物质,太阳照射后柏油熔化,有害物质将附着于粮食上,加之过往车辆排放的各种废气、废液直接喷洒在路面的麦粒上,使粮食受到污染。

2.引发火灾
麦子收获季节,气温较高,风干物燥,一点火星就可以引燃麦秸造成火灾。同时,由于汽车自燃、翻车起火引燃麦秸的情形也时有发生。

3.诱发交通事故
公路当麦场,人员混杂,特别是有些儿童在路上玩耍。一些扫帚、铁锹随意放在路上。更有甚者,用石头、酒瓶子、木棍圈占地盘,强逼车辆绕行通过,埋下了种种事故隐患!
接下来划重点!!!
再这样做
很有可能会被罚款!
↓↓↓



《公路法》明确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、堆放物品、设置障碍或者进行其他损坏、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。造成公路路面损坏、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,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
特别提醒,千万别烧麦秸秆!
只要发现,依法处罚
造成重大损失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
许多农民朋友就是为了方便省事就就地焚烧秸秆,还有不少农户认为秸秆灰可以提高土壤肥力。其实焚烧后秸秆里的氮、磷元素就流失了,并不能起到肥料的作用,而且还容易引发火灾,十分危险!

普法课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明确规定,露天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,凡焚烧秸秆的,依法对土地承包人处以每起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,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,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

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规定
积极行动,相互监督
为我们的生活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
同时呼吁广大农民朋友
请不要把公路当晒场
还道路安全和畅通的环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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